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在同中国政法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2012年5月9日) 周永康 在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我和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北京市的负责同志一起,专程来学校看望老师和同学们。 1952年,为适应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应运而生。60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中国政法大学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开展法学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和普法宣传,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先后培养了20多万名各类法律人才,涌现出一大批学术名师、政法英才,创造了一系列有价值、有影响的法学研究成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发展成为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法学教育高等学府,被誉为“共和国政法干部的摇篮”。中国政法大学60年来走过的历程,折射了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的长足发展,见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胡锦涛总书记,向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表示热烈祝贺,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海内外校友表示诚挚问候!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建设发展特别是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世界风云变幻中经受了考验,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和社会信息化的条件下,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互影响,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关联,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我们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肩负的任务艰巨繁重。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体人民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历史上中国人民遭受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近代又饱受西方列强的欺凌,连基本的生存权都保证不了,更不用奢谈什么民主法治了。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成功探索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蓬勃发展,法律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日益重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不管是老教授、中青年教师,还是青年学子,都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亲历者、参与者和见证者。 同时,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我们国家大,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江泽民同志强调:“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目标,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既定方针,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我们必须咬定目标不放松,坚持不懈地扎实往前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高等教育的发展。5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广大青年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进一步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培养青年法律人才,提几点希望。 第一,坚持育人为本,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培养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衡量一个学校的办学方向是否正确以及教育质量的高低,关键要看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法治实践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思想,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既是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也是政法院校建设和法学教育研究的重要指针。政法院校担负着培养政法人才的重任,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将之作为办学治校的根本大计和战略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把专业教育与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传授法律知识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律人才。要抓住中央关于实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机遇,创新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建立健全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双向交流合作机制,使教学活动进一步面向实践、贴近实务,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希望中国政法大学和其他政法院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国情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宽广的视野胸怀、丰富的法律知识、过硬的专业本领,努力使每个学生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大力弘扬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积极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捍卫者。 第二,坚持开拓创新,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法学是一门政治性、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法学研究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践证明,任何脱离科学理论指导、脱离社会实际的法学研究,都不会有生命力。同时,法学研究又需要探寻规律、坚持真理的科学精神,需要勇于开拓、锐意创新的理论勇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遇到许多实际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上给予回答。比如,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如何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法律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功能;如何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形势,依法维护我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等等。在法学研究中,要坚持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立足我国实际,大胆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包括法学法治方面的成果;对于那些企图西化分化中国、搞乱中国的错误思潮,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中国政法大学和其他政法院校聚集了我国法学界一大批名师大家和中青年法学骨干,是我国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希望大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加强对事关我国法治建设长远发展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执法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的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以更多优秀研究成果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 第三,坚持胸怀理想与脚踏实地相结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蓄才智、建功立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一代又一代人薪火相传、接续奋斗。政法院校的青年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各项事业的重要后备力量。同学们完成学业后将走上工作岗位,成为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公证员、学者以及许多行业的中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将历史地落在同学们肩上。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目前法律人才特别是高素质法律人才总体上还很不够。作为新一代法律学子,同学们肩上的责任光荣而艰巨,要时刻准备为国家和人民挑大梁、担重担。要树立远大理想抱负,把追求法治的满腔热情化为学习的动力,在老师们的精心指导下,沉下心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努力使自己成长为既懂理论又能实践、既有国际视野又熟悉国情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胡锦涛总书记在“五四”重要讲话中号召广大青年“自觉到基层一线去,到艰苦环境中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实践的熔炉中增长见识、砥砺品质、强化本领,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总书记的这些教诲语重心长、切合实际,为青年学子的成长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和基层一线许多单位还十分缺乏高素质法律人才。社会是大课堂,基层更是大舞台,发展和成才的空间更加广阔。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和规划好自己的未来,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投身基层一线,在实践磨炼中了解把握国情,在艰苦复杂环境中经受考验,在解决民生疾苦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在为法治事业的不懈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13亿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伟大社会实践。我们大家有幸躬逢其盛,投身这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幸福安康的伟大事业,应当倍感自豪、倍加珍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这一宏图伟业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最后,衷心祝愿中国政法大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60周年校庆为新的历史起点,努力在新的一个甲子中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法科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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