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创新之举”、“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创新性实践”……连日来,省内专家学者从理论、机制、作用等方面对省委下派驻村“第一书记”这一举措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
为改善农村落后面貌,造福农民群众,从2010年7月起,我省已选派7000多名机关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基层组织薄弱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吴树兰扎根基层的感人事迹,是‘第一书记’这一群体在农村有所作为的缩影,折射出机关干部下基层任村党支部书记这一创新性制度安排的重要现实意义。”省委党校教授牛安生说。
“‘第一书记’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创新之举。”省社科院党建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建新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解释说,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眼界、见识、办法和发展思路等,有一定的局限,对相对落后的农村基层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充实下派有经验有资历有能力的领导干部和人才力量,引导和帮助当地干群共同找出适合当地发展的具体路子、具体办法,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要。选派干部不挤占当地资源,不增加当地负担,较之于本乡本土的“能人”,身份更为“超脱”,能够较好地解决当地干部很难甚至无法解决的棘手问题。对此,牛安生也认为,“第一书记”的身份,有别于以往下派干部限于协助、“帮边”的角色,能更深融入,能方便决策,更好地肩负起全面的责任,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等问题,无疑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些农村基层组织相对薄弱的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变,势必严重削弱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马建新认为,“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来看待‘第一书记’工作,可谓意义重大。”
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满意率高达98.8%。省委讲师团形势政策教学部主任胜栋说,实践证明,“第一书记”是推动发展的“带头人”,他们具有较高的能力素质,广阔的发展视野,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变“输血”帮扶为“造血”帮扶,帮助农民鼓起“钱袋子”,成为带领农村发展的“领头雁”。
胜栋说,“第一书记”还是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他们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了农民的“幸福指数”,显然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可。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牛安生认为,“第一书记”制度是我省践行群众路线从实践中探索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转变领导方式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是密切干群关系、提高机关干部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要把这项制度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完善,扩大规模,持续开展。他建议,践行群众路线,不妨从下基层任职做起,号召机关干部像吴树兰那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胜栋也认为,下派驻村“第一书记”,除“经济扶贫”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锤炼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好作风,起到“思想扶贫”的重要作用,为当地留下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记者
朱殿勇 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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