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反腐的宣示还是从实际的反腐成效来看,新领导层对腐败的“零容忍”姿态给了社会很高期望。确实,反腐到了要和时间赛跑的地步,腐败不反不行,这一点在近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也得到了体现。
习总书记在会上的讲话,从作风、反腐和权力运行三个角度谈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可以讲,这是一篇反腐檄文。
客观地说,执政党不可谓不重视反腐,要论反腐的机构、制度规定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世界上少有国家和政党像这样全面。但为什么权力就是关不进笼子?答案就在于,笼子还没有搭建好。
一方面,是搭笼子的“材料”——或如党建专家王长江最近撰文所言,是制度要素——还没有全部准备好,还缺一些质地优良的“材料”;另一方面,是已有的“材料”没有通过一种方式,形成一种笼子的结构,或制度体系。任何形式的腐败,不论具体原因为何,根子都在官员权力过大,不受或少受监督。而官员的权力过大,又在于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制衡机制。所以,要分割官员的权力,就必须把原来集中于一个人或机构的权力,分散到不同的人或部门,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目前,我们最缺乏的就是政务组织法。尽管我们也有各种不同的机构,但这些机构的权能、职责等没有从法律上作出明确划分,从而导致在实施中谁的官大,谁的权力就大。对执政党来说,其领导和执政地位主要是就政治而言,是在政治上发挥领导作用,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各级国家权力机构输送领导和执政人才;二是通过法律,把执政党的执政意志和治国方略变成国家政策,并监督实施,而不是对具体事务“发号施令”。执政党的这种地位和作用,它同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需要法律严格规范,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各司其职。但现在由于没有类似的法律规制,导致很多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以党领政,党政不分,随意插手和干涉行政事务和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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