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进源头治腐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走一条制度反腐的新路。我们要高度重视反腐败制度建设,围绕“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诸多反腐环节,逐步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要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征地拆迁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重大决策规则、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务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保证作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更好地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龙头”作用。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使人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围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最大执政危险。一是要在巩固近年来海东地区作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门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创造良好环境。二是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治、严肃纪律为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以党员干部休养的提高带动整个社会思想觉悟的提高。三是要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促使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监督意识、自律意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营造风清气正,崇廉拒耻,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
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廉洁政治。建设廉洁政治,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要把廉洁政治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大范围、大格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依法治腐、依法防腐,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坚定地走法治反腐道路,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3+3”工作模式,围绕管财、管事、管人等环节,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形成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合力,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空间,实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廉洁化。
围绕提升能力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需要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创一流环境”的目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带头树立务实清廉形象,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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