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名爱国爱港人士、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毛钧年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2月2日在香港逝世,享年76岁。
毛钧年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毛钧年1937年5月在香港出生,祖籍广东番禺。1956年毕业于香港培正中学。1961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62年获香港大学教育系教育文凭。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学先后任教师、文史课主任。1984年参与创办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并担任总干事。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12月当选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1987年7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2000年荣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大紫荆勋章。
毛钧年对香港、对国家怀有深厚的感情,爱国爱港立场坚定,为基本法的诞生、为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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