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政策高压,又要制度监管
舒圣祥
为什么要将这样两条新闻罗列到一起?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公款吃喝是标,146亿元“其他支出”才是本。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公款吃喝现象的确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以至于很多地方的豪华酒店都开始考虑转型了。可是,“四菜一汤”的经验表明,公款吃喝治一阵很容易,要长期治下去就十分困难。这不,“酒精”考验的官员们,又想出了农家院里洗桑拿、矿泉水瓶装茅台的把戏。大吃大喝不是只管住了一会儿,而是从来没被真正管住过,无非用各种遮掩的办法转入到地下而已。
哈尔滨高档饭店公款吃喝的再度抬头,说明很多官员即使在明处也不惮于大吃大喝了。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风头”似乎应该过去了,他们之所以会这样想,当然是源自他们浪费公帑大吃大喝的经验和心得。很显然,在这个过程中,钱从来不是一个问题,成问题的是上面不允许,担心自己在“风头”上被刮掉官帽。山珍海味吃多了的时候,他们吐槽“梦里都想喝小米粥”;可真喝上小米粥了,想必又会“梦里都想喝茅台”。于是,一旦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很快又恢复了过往的“常态”。
众所周知,官员大吃大喝的关键在于“崽卖爷田不心疼”,吃进嘴里的东西是自己的,但花的钱是纳税人的。公款吃喝之所以屡禁不止,就因为官员手里可以自由支配的钱太多了,因为从来“不差钱”,所以不吃白不吃、不喝白不喝。中国人民大学的调研说的就是这种现象。想想看,不明不白的“其他支出”居然可以高达总支出的40%,随便官员怎么花到“其他”方面都行,那不用来大吃大喝又用来干嘛呢?
真正让人奇怪的是,“其他支出”高达146亿元的预算案,地方人大代表们为何还要投票通过?如此高额的“其他支出”,无异于将纳税人的血汗钱送给官员随便花,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们,怎能不提出异议?看不懂的预算案或者明显有猫腻的预算案,如果政府部门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或者给出细致的用途说明,人大代表就应该投票否决它!又不得不说到香港七大本十公斤的财政预算案,部门开支细致到添置桌椅,甚至某部门今年换十只灯泡的支出都被列出来。正因为预算编制如此细致,才没那么多“其他支出”可以大吃大喝。
要杜绝公款吃喝浪费,不仅需要有“八项规定”之类的高压政策,更需要有地方人大代表们的认真履职。146亿元的“其他支出”是绝对不应该存在的,只要存在,“不差钱”并且可以“随便花”的政府部门,必然会想方设法将其胡乱花掉,公款吃喝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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