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我通过邮局,向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分别邮寄了实名举报信,举报:武汉拆迁公司——光谷建设投资公司集体行贿、克扣22.6亿元拆迁过渡费、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海波包庇巨额贪腐。
后来,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027-87422000一位姓顾的检察官打电话给我,叫我去检察院一趟,了解关于我实名举报的事情。我去了后,向姓顾的检察官介绍了举报的证据来源及相关情况,并表示执意举报、愿意承担举报失实的法律后果。
按照相关规定,检察院应该在3个月内,给实名举报人作出相应的答复。2013年7月4日,我看3个月快满了,就打电话给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027-87422000了解举报的调查进展。
举报中心027-87422000负责接电话的检察官答复说,我举报时提供的向北方、王建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只能证明向北方、王建红一家人的拆迁过渡费被克扣了;无法证明其他人的拆迁过渡费也遭到了克扣。这位检察官补充说,我举报拆迁公司克扣22.6亿元拆迁过渡费,是根据向北方的《房屋拆迁协议书》、以及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推算”出来的。这位检察官表示:“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推算’就随便去调查一个单位”。
原来,我举报了2个半月,快满3个月了,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压根就没有去展开调查,也无意去调查我举报的22.6亿元贪腐大案。
我回答说,向北方、王建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是一份”阴阳合同“,是通过诉讼在法庭上发现的铁证,证据确凿。至于22.6亿元拆迁过渡费被克扣,确实是我根据那份“阴阳合同”以及人民日报的新闻报道”推算“出来的。但是这种推算是否准确?武汉市流芳街、豹澥镇的拆迁户,是否都被克扣了拆迁过渡费?这些疑问正是需要检察院去走访、调查取证的。
但是这位检察官还是强调:“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推算’就随便去调查一个单位”。
话说到这份上,我也没法勉强。我说,既然检察院无意调查我的举报,我只得继续在网上曝光。他说,那你自己安排吧。
鉴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无意调查我的实名举报,网上的新一轮的曝光开始。我的实名举报证据充分,举报大半年,至今无人敢站出来辟谣,说明,这些证据无法反驳,欢迎海内外媒体转载。
检察长邬建强,你是要学王立军,
包庇22.6亿元特大贪腐窝案吗?
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大图: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克扣拆迁过渡费的“阴阳合同”(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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