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消息,2013年4月5日上午,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钟黎明私自驾驶赛罕区人民法院警车(蒙AA317警)到呼和浩特市松鹤园公墓迁坟,4月12日中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曝光。
当天下午,赛罕区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随后赛罕区人民法院领导向上级法院领导作了汇报。4月13日(周六)上午紧急召开院长办公会,决定给予钟黎明同志记大过、停职检查、同时缴纳私用公车燃油费200元的处理决定。同时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赛纪字[2013]4号作出给予钟黎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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