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高岳
对话动机
2012年年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举国上下积极行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社会舆论对公务人员的监督也逐渐加强。然而,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却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巧立名目的发票将一些公款消费悄然化解,受到有需求的人们的“欢迎”。针对此话题,记者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
乔新生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对话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发现,一顿超规格的公款宴请,可以分两次甚至三次开发票,以达到“规定水平”,奢侈品消费也可以以“礼品”、“办公用品”名义开具发票。
乔新生:说实话,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在税务发票管理方面煞费苦心,但是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中的原因非常简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如你们调查采访中所发现的那样,有些地方将公款吃喝分为多次开发票,有些地方改变发票购买物品的名称,有些地方将公款吃喝变为会议学习。
目前有这样一种不好的趋势——随着中央对于三公消费的高度重视,一些普遍存在的表面腐败现象正在人为地变为地下腐败。
记者:我们从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单位之间“公对公”送礼可谓巧立名目,购买礼品的资金通常笼统称为“办公用品”、“食品”等,至于购买产品的用途和去向等具体信息不会注明。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要求将产品的用途和去向等具体信息也标注清楚?
乔新生:在行政主导体制下设计的财政预算经费审批使用制度,不足以解决“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
在世界一些国家,公务开支中根本没有公款消费这样的项目,因此也根本不存在发票的问题。现在许多地方之所以需要发票,就是因为在不需要开支的时候,通过财务发票处理账目。这不是腐败的原因,而是腐败的结果。
记者:您的意思是取消公款报销中的发票制度?那财务制度如何进行?公款消费如何管理?
乔新生:是的。因为这样的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利于会计管理,但是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很可能会产生遮掩的作用。
目前,许多部门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采取“发票抵扣”的方法,使用大量的餐饮发票报销通过正常途径无法报销的费用。这就使得中国餐饮发票满天飞,“三公经费”膨胀。
在一些国家很少有发票管理这种说法。只要是国家公务人员,从财政经费中开支,就必须事先得到明确的授权,如果没有授权,那么,禁止公款吃喝。发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应该越小越好。
遏制公款消费正确的做法应该遵从以下四项:第一,公务消费是否需要;第二,公务消费是否经过授权;第三,公务消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之内;第四,公务消费是否经过审计。
记者:在法律制度方面,需要如何完善以促进这方面的改进?
乔新生:在中国,财务人员具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而财务人员受制于各个单位的负责人。只要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财务人员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这样一来,非但不能保证财政预算经费的合理使用,反而会导致财政预算经费根据权力的大小进行分配。
因此,应尽快修改中国的会计法,彻底改变目前这种由会计人员负责审批的局面。今后只要项目经过批准,项目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无权干涉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的行为。项目完成之后,审计机关应当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作出审计,并且根据审计情况制作项目审计评价报告。如果单位负责人或者单位的会计人员擅作主张,干扰项目的正常实施,那么,就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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