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胥金章)记者日前从解放军审计署获悉,全军强化各级党委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从10个方面明确党委管审议审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委重视审计、运用审计、关心审计,充分发挥军队审计在服务强军目标、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军队利益中的特殊作用。 中央军委委员、全军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后勤部部长赵克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军队审计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支持审计依法独立行使权力,促进有限资源向能打仗、打胜仗聚焦,规范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行使,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明确党委管审议审重要内容,包括审定规划计划、支持依法审计、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审计问责、重视审计建设等5个方面。党委要全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重视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党委成员要带头接受审计监督。党委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书记、副书记对本单位问题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确保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财经违法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和给予处分;对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从重处理。 据了解,保障党委管审议审运行的工作制度,包括学习内容、集中议审、结果运用等。党委研究年度预算、工程建设、物资装备采购、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要事先征询审计部门意见建议,并安排审计人员列席。审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报告工作。对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所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对履行经济责任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视情调整工作岗位,已经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免除现任职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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