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刘志军案。 这回要谈谈那些年一起向刘志军行过贿的人。 刘志军的庭审我无缘参加,只是在当日中午浮光掠影地看了下央视的报道,在短短的1分半钟中,有几秒钟的时间画面停留在给刘志军行贿的第10人和第11人上。后者是丁羽心,又名丁书苗,想大家早已耳熟能详。第10人则是吴俊光。 画面显示:“2003年11月初到2006年12月中旬,(刘志军)22次收受吴俊光提供的人民币、港元、美元,折合人民币72.67万元。” 吴俊光何许人也? 我当即问了一位铁路系统的官员,回复是“2003年至2007年担任广铁老总”。 余生也晚,吴董事长在广州呼风唤雨、作威作福的时候,我还是一个穷学生,寒暑假还要苦逼兮兮地挤火车站,“硬坐”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回家。 吴俊光此前曾是广州铁路分局的局长,后升任改制后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经理,在广铁董事长退下之后,吴担任董事长一职。然而破例的是,此前广铁董事长是一人,总经理又是一人,到吴这里,则是两个职务一肩挑了。 吴是潮汕人,据熟悉吴的人说,其在任上拉帮结派,以至于广铁集团内部的要职几乎都让潮汕人占了。 我问一位在广铁(在2003年改制前则是广州铁路局)干了几乎30年的老员工对吴俊光的印象如何,这人是不是不咋滴,这位员工回答说,岂止是不咋滴,简直是很不咋滴,然后是blahblah,无非说吴这个人上拍下压、左右逢源,在铁路工程上上下其手,对员工福利漠不关心等等。 那个时候,铁路局局长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常事,不过吴俊光的过人之处在于他不仅是第十届(2003年至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还是主席团成员。也就是说,每年春天开人大会议的时候,吴坐在主席台上,作为他上级的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却在台下。铁路系统内部至今津津乐道这件趣事。 2008年春节南方雪灾的时候,我在广州,当时温家宝和刘志军也去了。不过吴俊光那个时候已经无法陪同了,因为他在2007年因一场审计风暴而不光彩地下台了。 2007年“两会”之前的2月,广铁集团内部召开紧急会议,突然宣布任命前兰州铁路局局长朱友文担任广铁集团总经理、广铁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吴俊光总经理职位,改任党委书记。 此时,广深四线指(指挥部)、石怀指(焦柳线石怀段指挥部)的违规违法问题已经进入审计署的视野,该案子涉及金额巨大,当时媒体报道称,广深四线铁路的投资有一说法是实际投资70个亿,审计中发现有35个亿不翼而飞。另一说法是项目总投资约52.6亿元,目前超支20多亿元。另有说法称有100亿元资金流入股市。 “两会”后的5月,又一个任命突然下达。已经被免去总经理职务的吴俊光,董事长这顶乌纱也被摘掉,其职由前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何玉华接任。 随后,涉及该案的广深四线指挥部7人、石怀指挥部4人被予以撤职处分,其中两人被“双规”。然而吴俊光却安然度过了这场危机,虽然不做广铁老大,调研员正局级的位置却还是给他保留了,而这个时候离吴俊光正式退休也就1年时间了(吴生于1948年)。 有趣的是,时任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在广铁老总换人的时候,还对吴作出鉴定,其称:“吴俊光任广铁集团主要领导以来,不辞劳苦,做了大量有益工作,为集团的运输经营、安全管理、铁路建设和改革发展付出了很大努力,作出了贡献。” 6年过去了。 要不是这次刘志军案“公开审理”,吴俊光的名字在cctv上闪亮登场,这种前尘往事,恐怕早已没人提起了。我们也无从揣测吴俊光一次次地给刘志军送钱与其能从那次审计风暴中安然脱身有多大关系。 “72.67万元”,如今只能在北京的三环边上买一个卫生间,不过在当时也不算是一笔小钱吧。行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好像也有这一条吧,而这行贿的钱,恐怕也不是吴俊光一分分从自己的工资里抠出来的吧,六七年时间好像也没有过了诉讼时效吧。然而,我是法盲,这些问题恐怕要请教办过厦门远华这些大案要案的大律师们了。不过我又怕“媒体舆论影响司法审判”啊、“你们这些媒体是要让刘志军去死啊”啊这些棍子夹头夹脸打过来。好吧,言多必失,先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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