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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素质(3)
发布时间:2012-11-25 10:3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三、以增进人民健康为宗旨加强卫生事业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工作。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12年,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论述,明确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方针。

  (一)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基础。在国际上,通常把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人均预期寿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核心指标,把消除重大疾病危险作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从国内看,人民群众吃穿用问题基本解决后,对健康指标的要求、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期待越来越高。还要看到,我国人口多、生产力不发达、发展很不平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提高医药卫生事业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有效性,解决好广大群众的健康问题。因此,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发展,都要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重要方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增长,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也存在较大的社会风险,直接影响群众小康生活的实现,这就需要坚持预防为主,更加重视疾病防治。同时,我国仍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农村,城镇常住人口中也有不少农民工和农村户籍居民,而这部分群众恰恰处于医疗卫生服务的薄弱环节,这就需要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此外,中医药具有“治未病”和“简、便、验、廉”的特色与优势,在群众疾病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需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更好地维护群众健康。要以深化改革为抓手,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强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重视培养国民健康的生活方式,保障职工健康权益,增进人民身心健康。

  (三)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

  树立这一核心理念,是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的必然要求,揭示了卫生发展的规律和本质要求。基本医疗卫生,主要包括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常见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统一组织、个人适当投入、向全体居民公平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安排。建立这一制度,体现了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的性质,有利于解决城乡和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政府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投入不足等问题。在深化医改中,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为逐步实现病有所医打下制度基础。

  (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然较低,按每人每天1美元的标准衡量还有1.2亿多扶贫对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做起。保基本,就是要着眼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有效提供保障服务,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广覆盖、可持续。强基层,就是要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把服务的重点放在基层,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引导基层机构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使基层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建机制,就是要建立起既体现公益性、能够增强服务能力,又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等关系,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发展卫生事业,还需要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领域。基本医疗卫生的职责由政府履行,或由政府向市场购买部分服务;非基本医疗主要交给社会去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选择性的、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更好地适应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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