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放到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去落实
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列宁曾经说过:“政治上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很多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这就要求我们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切实规范职务行为,自觉抵制各种特权现象,决不允许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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