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庭农场,能否缓解种地矛盾
编 者: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谁来种地”将成为长期萦绕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如何在维护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是个两难选择。
理论上讲,农业规模化经营是走出这个困境的可行选择,但这涉及土地权益分配这个牵一发动全身的总闸门。考虑到整体的经济风险,以及并未完成彻底城镇化的广大农民工群体,农村土地集中的速度应当滞后于人口转移的速度,才算稳妥,规模也不宜太大。
从实践层面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农场,可能在释放农业生产力和控制制度风险之间达成相对平衡——土地流转对象为自耕农,可以限制集中土地搞非农产业的“挂羊头卖狗肉”行为;流转规模一般在200亩以下,期限在5到10年左右,还有村委会居中协调,政策风险相对可控。
新闻背景
什么是家庭农场?
较早推行这一经营模式的上海松江区,提出了这样的定义:家庭农场是指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一般为夫妻二人或同户家庭劳力二三人)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家庭农场经营者是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的自耕农。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2013年中央1号文件时,这样定义家庭农场:以职业农民为主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专业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有多少?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去年底,全国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有270多万户;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家家户户种地能否维持?
种田的人,从“386199部队”演变为“老外”
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首次出现了“家庭农场”这个提法,并且明确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选择之一。尽管各地家庭农场的内涵不尽相同,但都包括几个核心要素: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以职业农民为经营主体。
这是继“包产到户”之后又一次值得关注的农村利益格局调整。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离,释放了农业生产力。而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规模化经营模式,再度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能否像预期的那样刺激农业和农村重现活力?
3月16日,记者在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碰见和家人一起收拾农机具的“家庭农场主”关明和,他坦白讲:“自己的农场,辛苦点也是快乐的!”关明和说,他的家庭农场起步于2007年,最初是在涛城镇租种560亩地。后来,他发明了“四代一管”的“保姆式”全程服务,帮助村民代育秧、代耕田、代插秧、代机收、搞田管。去年,关明和的代管范围达到2700多亩。
“当地有句老话,只有结伙过年,没有结伙种田。这就决定了只有以家庭为单位,才能使农场经营方便决策,提高效率。”郎溪县农委主任包德平说,郎溪的农业经济一直较为粗放,加之临近苏浙,不少人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以老人居多,如果老人身体可以,就种一部分土地,反之土地则直接抛荒,闲置土地越来越多。
“这种情况下,土地效益低或是直接被浪费。一些农民家庭也有将土地流转出去获得直接收益的愿望,农民流转土地可以获得与自己种地相当的收入,另外还可以再找一份工作,获得更高的收入。”郎溪县委书记邵建华说,2007年开始,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的规模化现代农业,成为郎溪一个自觉的政策选择。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为农民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了现实条件,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在上海松江区委书记盛亚飞看来,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并不完全是消极因素。
“上海的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相比,还很滞后。”盛亚飞说,根本的解决之道,就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农民成为一份体面的职业。
近年来,松江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向二三产业,至2007年全区非农就业农民占农村总劳动力的90%,直接从事农业的农民减少到1.25万人,仅占6.6%。种田的人从开始的“386199”部队,逐渐演变成了“老外”——老人和外地人,粗放种植的现象比较普遍。
“农村劳动力的这种低水平置换,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盛亚飞2006年主政松江后,决定大力推进家庭农场,“美国每个农民平均耕种440亩土地,中国农民平均只耕种3.2亩,松江更低。种田变成了副业,如何种得好?”
此时,松江72%的农民纳入了镇保或城保,其余基本进了农保,农保水平从2004年的每月75元提高至目前的480元,另有2.9万名老年农民还额外享受每月150元的到龄退养补助。630元的“退休工资”,让老年农民脱离土地有了一定的保障。经过几年发展,如今松江有家庭农场1206户,经营面积13.66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8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