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领域,一次性查处职务犯罪20件26人,案涉1个厅级干部、4个处级干部,涉及相关职能单位部门11个,覆盖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这在全国医药监管领域也属罕见。”这是在近日湖南省检察机关通报一起涉及药监领域特大腐败“窝案”时,湖南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饶力明发出的感慨。
问题官员
覆盖生产流通各个环节
据了解,现年58岁的湖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刘桂生,在药监局任职期间,利用分管稽查总队、市场监管处工作以及兼任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的职务便利,先后接受1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请托,在药品监督管理和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当中为请托人谋利,非法收受贿赂50笔,共计82万元。
而涉案的另外4名主要官员阳军、肖谷成、唐凌、梁建宁案发前分别位居湖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湖南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处处长、湖南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湖南省药检所副所长等关键职位,其受贿金额分别为6万元、17.9万元、9万元和71万余元。
上述“问题官员”几乎覆盖了药品从生产到流通领域各个环节,分别掌握了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审批、药品质量监管、药品质量层次认定、药品价格认定等重要行政职权,能够直接影响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公众用药安全。也正因如此,这些官员自然成为了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公关对象”。参与办案的检察官说,“问题官员”与其涉案的手下一道,涉嫌在腐败利益共谋上配合得近乎“天衣无缝”。
“钱权交易明显、作案频繁是这一案件的显著特点。”饶力明说,刘桂生受贿金额虽只有82万元,作案却多达50次;肖谷成非法收受贿赂只有17.9万元,作案却有15次之多。
参与侦办的检察官说,这些官员自认为大权在握,手段隐秘,加之相互之间利益关联,钱权交易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除了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为自身请托人谋利外,他们还时常相互勾连,“全程”满足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请托。
2007年至2010年,阳军等人先后在刘桂生的“招呼”之下,对长沙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查获的“滴通鼻炎水”、“复方甘草片”等数种劣药予以从轻处罚。
制度缺失
让腐败分子随心所欲
诸多管理制度上的疏漏让腐败者几乎可以“随心所欲”。
近10年来,刘桂生一直分管湖南省药监局稽查总队和市场监管处两个重要部门。这两个部门担负着全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药品打假职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10年间湖南省的整个药品市场都是刘桂生在一手把握。
据刘桂生供述,在对查处药企的案件处罚决定酝酿和执行中,作为分管领导,自己有“准末位发言”权和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权力集中和监管考评缺失,使得他“在分管范围内,习惯于擅自做主,个人说了算”。
据检察官介绍,湖南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存在的诸多制度空白,使得药品集中采购等程序少有监督,难有公正。
据了解,当有企业希望得到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方面关照时,刘桂生就利用省药监局副局长和“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的双重身份,一方面通过梁建宁将有关提高药品质量层次的虚假证明资料增补进标书当中,使企业获取评标加分优势,肖谷成则利用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处处长的优势,将药品价格采集信息指导价等信息提前透露给请托人;另一方面阳军则利用省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兼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联络员职务便利,通过“打招呼”干预,湖南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唐凌则会与之应和,进而使得请托企业药品顺利中标挂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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