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温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某,因醉驾被警方刑事拘留。昨天经记者多方核实,确有其事。
据温州市交警部门介绍,4月24日晚上11点多,吴某驾驶一温州牌照的黑色小型轿车,行经温州市区汤家桥路与香源路交叉路口时,被设卡例行检查的交警拦下。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发现他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吴某被带到温医二院抽血,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31.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4月25日下午,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温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相关人士还透露,吴某被交警查获后,声称自己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希望取保候审,遭到拒绝。但交警对此未予证实。
官方资料显示,吴某今年48岁,温州永嘉人,历任温州市龙湾区纪委副书记、龙湾区监察局局长、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温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等职务。
温州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也确认了吴某醉驾一事。吴某同事告诉记者,吴某去年9月上任,平时待人友好,对工作比较认真。至于他是否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同事并不知情。
温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也表示,吴某可能是迄今为止,在温州因醉驾受到处分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温州市纪委表示,吴某目前只是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因此是否开除,还没有定论。“我们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他进行处理。”温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驻温州记者 王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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