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条新闻,说元月7日中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田郑村一并未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的民房被拆。当事人童志华一家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 坚称被强迁,因为当时他们夫妻就在房内被人强行架出,带头的人还对童妻张瑞菊说,“今天要强拆你们的房子”。鄞州区邱隘镇副书记任广则表示,这次拆迁行为 是政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拆迁公司执行的,政府也可以理解为误拆。(中国新闻网)
像这样类似的事件各地屡有发生,有的甚至闹出人命大事。强拆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惩罚不力或根本就没有惩罚,违法者没有违法成本或违法成本太低。而强拆背后又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所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人的生命财产就如同草芥,轻易被儿戏了。高房价除了浸透了房奴的汗水,还浸透着被强拆者的 泪水,甚至鲜血。
城镇化不能再采用城市化的开发模式。如果还采用城市化的开发模式,强拆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而且会更血腥、更残暴、更悲情。
城镇化要以农民为主体,采用在规划区自建的模式,而不必劳烦我们的开发商。农民挣两钱不容易,身上没什么油水。小鸡被开发商一摸还三天不长毛, 要是我们农民兄弟被开发商摸了估计连饭都没得吃。更何况城市里的高楼大夏有哪个是开发商自己建起来的,还不是农民兄弟一砖一瓦砌起来的。现如今他们自己的 二层高的小房子却要劳驾开发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我们要为农民兄弟做的是配套设施和政策支持。比如修路建桥,比如通上自来水、煤气,比如把农村的有线电视和网络建立起来,比如政策扶持建一些商 场超市,比如给农村住房商品房的同等待遇。我们让农民做了几十年的二等公民,不能让他们的住房再做几十年的三等住房,因为在他们住房上面还有一个小产权 房。
这才是我理想中的城镇化。而不是像舆论说的城镇化是一个多少亿的蛋糕,等待那些富得流油的开发商瓜分。
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开发商,他们的城市化不是进展得好好的。房子质量好,房价还不高,夫妻两个工作三、五年就能买得起。我们弄了一个什么开发商这 个怪胎,房价高不说,还建不出高质量的房子。如果一直这么折腾下去,矿藏、廉价劳动力、牺牲环境资源换来的财富又全让所谓的富豪和贪官带到国外去了,我们 就真是为他人做嫁衣了。
城市化走错的路,不能再让城镇化走下去了。城镇化不需要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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