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州5月15日电 (记者 赵小燕)湖北女子陈某长期在浙江德清的出租房内从事卖淫活动。患有心脏病的六旬老汉在接受服务时猝死床上,陈某叫上老公、儿子,一起将老汉尸体沉尸水库。近日,德清法院依法判处陈某一家三口犯侮辱尸体罪,判处陈某丈夫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其子小李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陈某一家是从湖北来德清的务工人员,在武康租得一间房屋。由于陈某平日无正式工作,闲暇时间较多,加上陈某以前就从事过卖淫服务,便动起了歪心思做起了“生意”,陈某的这个主意也得到了老公李某的支持。 年近六旬的黄某是陈某家中的老客户。 2012年11月14日,耐不住寂寞的黄某来到陈某家中,准备与其发生性关系。患有心脏病的黄某与陈某正在进行性交易时,哪知兴奋过头,突然发病猝死。 慌了神的陈某立即打电话给正在厂里上班的丈夫李某。得知此事的李某马上赶回了家中,由于商量不出对策,陈某和李某决定等晚上儿子小李回家后再想办法。 儿子建议立即报警,但李某碍于面子不同意,强烈要求不要报警,把尸体处理掉。 趁着夜色,李某和儿子用摩托车将黄某的尸体抛至山间草丛中。三天后,由于担心抛尸地点不够隐蔽,三人决定对尸体再“处理”一下。这次为了做得“干净”,三人把尸体装进蛇皮袋后,又放了两块大石头,用电线把袋口系上,将尸体扔进河里。经过这样“处理”后,这家人以为可以息事宁人了,岂料黄老汉的老伴见黄某多日未归,心生不安,遂前往公安局报案,于是牵扯出这桩六旬老汉沉尸水库案。 李某发现警察开始查看租房附近的监控,担心事情败露,遂与妻子立即离开了德清,回到湖北亲友家中躲藏。 本案经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至德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老李、小李对尸体进行侮辱,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侮辱尸体罪,判处陈某丈夫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其子小李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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