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 原物资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物资总局顾问宋致和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5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宋致和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宋致和,曾用名宋志一,1915年6月出生于河北唐县。1931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3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11月在河北保定育德中学学习时参加反帝大同盟。1933年7月起在河北省立高级中学、北平私立中国学院读书。1937年9月后,任河北唐县城关区自卫会主任、县政府总务科科长,完县民政科科长,望都县代理县长,完县县长,晋察冀边区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河北省石家庄市委秘书长,豫西区行政主任公署副主任兼秘书长。1948年10月后,任河南省郑州市市长、市委书记,河南省委财贸部部长,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任物资管理部副部长。1970年3月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82年9月任国家物资总局顾问。1995年7月离休。 宋致和是中共八大代表,第六届、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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