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的法律窘境折射出的,是非正规就业人群缺乏法律保障的现实。而后者的规模,将在中国未来社会的发展中急剧增加 “做家政的头5年,对我影响最大,也伤害最深。”法治周末记者眼前的王丽,瘦小、年轻。14年前,她从老家山西,来到北京打工。 城市的膨胀与服务业的大发展加速了乡土中国的空巢化。王丽亲身经历了背井离乡、告别家人的忧愁。而她,不过是从农村进驻到城市的家政大军中的小小一员。 据统计,中国家政从业总人数在1600万至2100万之间,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仅北京一地,就有家政工四十多万。 然而,作为非正规就业人群的一部分,庞大的家政工群体却长期面临法律上的窘境。 难以界定的工伤 当理发剪一点点靠近自己时,15岁的王丽有些惊慌。 “他们认为农村来的不干净,而且说长头发,看孩子不方便。”王丽回忆当时与家政公司打交道的经历。这个山西女孩精心打理的一头长发,最终被推得近似光头。 这件发生在1999年的事情,王丽再次提及时,依然会瞪大眼睛。 彼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家政行业逐渐壮大。但家政工权益保护的问题,还并不像现在这样被广泛关注。 王丽的第一次家政服务经历,显然是不愉快的。 在雇主的言语中,她“感觉到了什么叫低人一等”。逐渐,事态开始向更严重的趋势发展。 一次,雇主发现王丽从超市买回来的咸鸭蛋少了一颗,便让她打自己的脸才满意。晚上,王丽摸摸脸颊——已经被打肿了。 类似的事件多次在王丽的雇主家上演。隐忍已久的少女终于“忍无可忍”。在老乡的帮助下,她报了警。经鉴定,王丽身上,光是大片瘀伤就有8处。 王丽最终与雇主对簿公堂。尽管胜诉了,她却只拿回两千多元的工资。 公益性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北京富平学校工作人员史园园认为,家政工的境遇目前并没有多大改善。家政与社区服务是富平学校的核心业务之一。 “最近,有位家政工,在擦二楼外面的玻璃时,摔下楼,把腰摔坏了。家政工说是客户让她擦的,客户说没让她擦过。在私密空间里,这很难界定。” 由于家政工多来自农村,一旦发生工伤或生病,虽可报销其在城市医院的部分费用,但由于需要在老家办理相关手续,很多人还是会选择“绕着麻烦走”。 “家政工工伤这块儿一直突破不了。”公益组织“一元公社”的负责人韩红梅说。 两年前,韩红梅花费9个月,完成了一部京城家政工的短片。至今,她依然与许多家政工保持着联系。 “工伤没法界定,因为必须能证明雇主有错。比如切菜切了手、烫伤、烧伤、擦玻璃摔伤等这些,没法界定。出了事,也只能按侵权责任法赔偿。”学法律出身的韩红梅说。 非正规就业缺立法保障 “地丁花,它在春天早早就开了,冬天连点儿绿色都看不见,比较荒凉。但它开紫色的花时,人们一看到它,心里就很温暖。家政工就是地丁花。”这是在韩红梅对家政工的影像纪录中,一位家政工对自己工作的比喻。 最近两年,中国社会迎来一个生育高潮。在史园园看来,家政市场的扩大是初为父母人群的“刚需”所致。“婴幼儿看护占很大比例。”她说。 而客户主体,也逐渐走向平民化。“有些普通双职工家庭,也会请家政工。”韩红梅说。 “刚需”面前,法律却显得有些滞后。家政工群体依然不受劳动法保护。 “受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关系。包括家政工在内的非正规就业(即法律所称“灵活就业”),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一般理解是劳务关系。简单说,非正规就业,就是没有用人单位或未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北京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晓红说。 从2007年起,范晓红为家政工做维权工作。家政工的保障缺失,一直让她很无奈。 “家政工从业人数多,但国家对这类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保障极不完善。他们无法在北京参照当地的灵活就业社保政策上工伤、医疗保险。而工伤保险的情况更为复杂。在没有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现有的灵活就业社保政策无法提供工伤保险保障。” 一些地方正探索解决家政工的困境。 今年6月,上海逐步推行家政行业“准员工制”。其基本要求包括:100%签订服务合同、100%为家政员购买社会保障、100%对家政员进行培训、家政员100%持有健康证等。 “地方有政策或立法尝试,但在国家层面上,依然没有非正规就业的统一立法。虽然陆续有一些关于非正规就业的政策性文件,但具体到法律层面上就差很多。”范晓红说。 “非正规就业包括许多类型的工作。除了家政工,还有个体户、装修工、小手工作坊、废品收购者,等等。而且不一定都是底层,一部分作家、演员、炒股人士等没有用人单位的高收入人群,也都属于非正规就业。”范晓红认为,“对于非正规就业的立法保障,是零。” 从“一天不休”到带薪休假 如今,王丽在富平家政学校学员服务部工作。她说,把自己的经验、坎坷,讲给学员听。“对她们很有用。”每天,她在办公室不停地接听学员打来的电话。 按照现有的行业规定,家政工每周可以休息1天。曾有位家政工告诉王丽,自己的休息日,就是“3个馒头1瓶水,坐在客户小区楼下台阶上,看着车来车往……” “不敢往远走,怕迷路。”王丽解释。 然而,这看似被浪费的一天,却是许多人通过10年的努力才争取到的。 “我们一开始强调休息的权利,很多人觉得很奇怪:保姆还休息?也因此得罪了不少客户。”陈祖培回忆道。 陈祖培是老北京。11年前,他尚在通州文化馆工作。一个偶然的契机,将他带到了富平家政学校。他一直坚持到现在,成了北京富平学校副校长。 “从没有休息日到两周带薪休息一天,再到现在,大的家政企业都是全年63天带薪休息。这个争取权利的过程,花了整整10年。我们非常自豪。”他提高声调说。 对于曾遭到的反对,陈祖培说:“客户要是不同意我们家政工休息,那就别签。” 富平家政学校的最初一批学员来自山西吕梁地区。这让曾在陕西插过队的陈祖培一下子有了亲切感。他希望帮助这些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小姑娘们。 如今,已成为北京家政协会副会长的陈祖培,依然不断呼吁家政工体面就业。 “体面就业,一是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二是有休息的权利;三是别挨打受骂。我的梦想是,早晚有一天,让家政工一周休两天,并且能够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下来。”他说。 家政工刘敏(化名)到北京工作不到两个月。她负责一间三百多平方米房子的全部卫生以及一家三口的用餐。工资每月三千多元。 这是她第二次进京做家政。2008年,已经做了5年家政的她,回到安徽老家,结婚生子。如今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她只能选择再次出来。 “舍不得孩子,但没办法。”她说。 二次进京,刘敏的工资比2003年涨了6倍,并且可以按月拿到。客户也更懂得尊重和沟通。“顶多是你掌握不好客户的生活特点,他们会提下要求。最近,到了端午节,也会主动让我休息。” 家政工工资不断增长的趋势,被王丽看在眼里。 为了不让自己“飘起来”,能站在家政工的立场考虑问题,王丽坚持在一位法官家做小时工。 一日晚饭时间,客户临出门前,专门给王丽热好饭菜,端上桌,让她一定吃了再走。王丽坚决不吃,几番争执,客户对她说:“你一定要吃。这样,等你以后有钱了,雇了家政工,你也会这样对她的。” 王丽说,这是让她感觉“最有尊严的时刻”。 难以统一的服务标准 “家政工做久了,会有职业病,最突出的就是习惯性地看人眼色。”王丽说。 2003年,二十刚出头的刘敏进入一个陌生的北京家庭里,她感到敏感、紧张。 “当时是个姑娘,没结婚,做这个事心里难受,觉得是伺候人、服侍人的。”她说。 做家政是不光彩的,这个观念,一直让许多家政工感到为难。即使做家政,也是偷偷做。 语言、习惯、年龄、地域,诸多的不同,让客户家庭与家政工之间起了摩擦。 刘敏接受了分开吃饭的“规矩”,但这让她心里“特别难受”。 更让家政工难受的,却往往是一些生活的小细节。 “农村用大碗吃饭,来到城市,客户家用小碗。有的家政工就反映吃不饱,又不敢跟客户说。”王丽道。 而刘敏现在的压力却表现在做饭上。 刘敏自言从小“要做什么,肯定要做好”,每次做饭,她都会选择自己最拿手的饭菜。 一旦客户提出想吃什么其他的,她便开始紧张。“特别有压力,我怕不一定能弄得很好。” 有时客户主动与她闲聊,刘敏也会有些紧张:“毕竟人家是老板。” 王丽则坦然许多。她认为,做好家政,不仅仅是物质上的问题,还要家政工与客户之间互相适应、磨合。 但在磨合过程中,一种可衡量的服务标准却极难建立。 “休息日,临出门前,你得做饭吧?有的客户规定,休息日不能回家,家政工只好到家政公司打地铺,一个地铺5块钱。有的家政工会跑到我这里来睡。”韩红梅说。 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一位50多岁的家政工告诉她,自己每天早晨起来,要跪着给30多岁的客户擦鞋。 “还有,贵重东西怎么办?内裤要不要洗?外窗能不能擦?客户深夜回家,敲门你开不开……”韩红梅举例道。 许多纠纷因此变得无法界定,包括性侵。 今年6月12日“世界无童工日”,国际劳工组织呼吁,家政工作中停止使用童工。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全球约有1550万儿童(即不满18岁)在第三方或雇主家中从事有偿或无偿的家政工作。其中,71%以上是女童。 范晓红代理过一些家政女童被性侵案例。“我建议20岁以下的女家政工别住雇主家。发生了性侵,给十几岁的孩子带来那么大的心理伤害,破坏了她的梦想。同时,这也是行业性的问题。” 即使如今,我国家政行业主体逐渐过渡为中年女性,性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照顾某些老年男性时。”韩红梅说。 而一旦性侵发生,证据的收集变得极为困难。 这时,家政公司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范晓红注意到,自己处理的几个家政大案,都是家政公司老总看不下去了,带着家政工亲自上门。 “有担当的公司起到了协调作用。为了经营口碑,这些公司也愿意加入调解工作。”范晓红说。 一般情况下,每个家政公司都要为家政工派出督导老师,定期上门,督导工作,协调纠纷。 然而,并非所有的家政公司都能如此。“黑中介”从来不在少数。 有些家政公司规定,通过公司找工作,需要先交三百元。为了多收中介费,家政公司不惜给客户打电话,随便找个理由,让客户把现在的家政工炒掉,再送新人上门。 “另一种是客户试用3天,说不合适,给退回,不给工资。就像消费品一样。但付出一天劳动,就应该拿一天钱。”韩红梅说。 有时,听着家政工们的倾诉,韩红梅也会感到绝望。 “但我更多从她们身上看到的是力量。试想,在一个陌生的家庭里,她们就可以生存下去,这需要很多的智慧和能力。” “地丁花”需“制度的春天” 在一次北京家政行业座谈会上,陈祖培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家政工、家政公司、客户谁都说自己是弱势群体。 其中有位客户代表“声泪俱下”道:“我们夫妻俩,三十多岁,奋斗了大半辈子,有了车,有了房,有了孩子。请来个家政工,可得捧着,不敢得罪,最怕姑奶奶脸一拉。你想啊,每天早晨我们出门,可是把奋斗了半辈子的家都交给她了啊……” 面对这种人人自危的心理,陈祖培、韩红梅、范晓红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根源在家政行业职业化和家政工立法推进上。 今年2月1日,商务部出台《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从事家庭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均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家庭服务合同,但没有为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等问题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法。 即使保险公司应时而动,开始为家政行业提供家政意外险、附加医疗险等险种,但对家政工这一非正规就业人群的法律认可及保障,依然捉襟见肘。 “媒体对家政工的报道,大多都在强调悲苦和奉献,却忽略了其背后的制度尴尬。”韩红梅说。 这种尴尬,使得范晓红在处理家政纠纷时,“总在为琐事协调”。 “家政公司想方设法不受劳动法约束,客户也是头悬利剑,家政工自己觉得没尊严感。因为法律在这一块儿没有兜底的设计,现有的制度和地方性立法尝试还没有看到令人欣慰的成效。”她说。 2011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国际公约》,要求给予家政工平等的劳动权利保障,中国承诺加入此公约。 对此,范晓红曾认为,这将带来客户和家政工的双赢:“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家政工权利,将促使社会更尊重家政工和她们的劳动,同时会增加她们对自己工作的认同,从而减少从业者的流动,对整个家政行业的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如今,她却将希望更多地寄托在“国家义务的渐进”上。 “不少家政工是不打算回农村的,所以通常会选择有社会保险的家政公司。她们必须面对在北京怎么养老、医疗的问题。但这样的家政公司少之又少。更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下的家政工,需要地方政府实现就地可上社保、并能跨地区转移。”范晓红说。 而对于工伤保险,她提议,可根据其就业形式和行业特点,进行可行性设计和地方试点。 “我相信这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个多达几千万的就业群体,长年在没有法律保障的阴影下工作。”她说。 在香港,菲佣抗争许多年,终将自己列入当地劳动法保护对象中。 就在各方逐渐对大陆的“地丁花”们投来更多关注时,家政工自身也有了新的追求。 “从做普通家政,到做月嫂,就是一个职业提升。”陈祖培说。 家政工作越来越成为一个平台、跳板。有些家政工,忙里偷闲学习,还考上了大学。 对于刘敏,做家政只是渡过危机的手段。“两个孩子,负担挺大。”她说,家政不能干一辈子。 在老家时,刘敏开过饭店。如果哪天家里经济宽裕了,她还是想重操旧业。 “我也考虑过,万一有机会,自己开个家政公司。这对农民很有帮助。”她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王丽幼时的梦想,是开一家服装店。这个梦想已被她搁置多年。1984年出生的她,如今面临着与其他城市大龄未婚女青年同样的问题:去哪儿找个男朋友? “工作环境中能接触到的,都是女性。”王丽皱着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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