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谎称认识前国家领导人女婿,可以帮被害人的犯罪亲属争取缓刑,湖北男子李某义骗取了受害人44万元(本报2013年4月12日A14版曾经报道过)。对李某义谎称其努力为受害人亲属减刑的诈骗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岂是任何人能随意践踏的”,李某义虽口头认罪,但实际上否认诈骗事实,还无视国家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性,毫无悔罪之意。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义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诈骗嫌犯家属44万“活动费” 来自湖北的薛先生在东莞做小生意。2011年11月,薛先生意外得知,他的哥哥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珠海市公安机关抓获,面临坐牢的处罚。消息传来,薛先生和家里人都十分着急。非常看重兄弟之情的薛先生四处托人找关系,看能不能帮哥哥一点忙。 经亲戚介绍,薛先生认识了现年35岁的湖北老乡李某义。当时听说李某义在珠海“很有关系”,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摆平。 薛先生回忆称,当时李某义自称认识在珠海市国安局工作的“段总”(经公安机关调查,珠海市国安局并无此人),并说段是某个前国家领导人的女婿,可以想办法将薛先生的哥哥取保候审放出来或者判缓刑,但需要一笔钱活动。 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4月13日期间,李某义以帮薛先生哥哥一事跑关系需要用钱为由,直接来薛先生在东莞的住处拿现金或者让薛先生转账到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分4次骗取薛先生44万元。 薛先生事后回忆称,每次李某义跟他要钱的时候,就说事情很难办,钱拿到后就说这事情有着落了。 2012年7月底,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薛先生的哥哥无期徒刑。得知这消息的薛先生非常意外和郁闷,这才发现上当受骗。气愤之下,薛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罚金5000 法院认为,李某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经查,系列证据证实李某义先后共骗取被害人44万元。多人证言均证实薛先生因李某义称其与在珠海市国安局工作的段先生认识才轻信李能帮忙。李在明知不能帮忙的情况下仍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并将骗取的款项用于个人挥霍;虽辩解钱都用于为被害人办事时请客了,但却连请了哪些人都说不出来,明显不合理;薛先生亦称李每次索要钱财时均以事情已有眉目、不是取保就是缓刑等为理由,以此取得薛家信任。可见李某义利用薛先生对其哥哥的担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为,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岂是任何人能随意践踏的,李某义虽口头上表示认罪,但实际上却否认自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产的事实,还无视国家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性,坚称自己一直是在为被害人办事并促成二审法院的改判,由此可见其毫无悔罪之意。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以诈骗罪判处李某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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