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将邓小平理论正式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经过了近20年的探索实践。党的十二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载入总纲,并指出这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党的十三大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概括和全面阐述了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三大以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十三大报告一个字不改,这主要是指党的基本路线不能改。面对国内外巨大压力和人们思想上的疑惑,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巡视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强调对各项工作进行检验,判断的标准应主要看“三个有利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等等。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重大认识问题。党的十四大报告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了精辟概括。党的十四大党章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阐明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从而确立了这一理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为了更高举起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党的十五大党章顺应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把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邓小平理论正确指导下,全党全国人民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取得历史性的新发展。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深入思考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经验,深刻总结我们党近80年历史经验,特别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结论;是对党的性质和根本任务的新概括。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第一次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全面系统阐发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深刻论述了“三个代表”之间的关系。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并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一讲话全面深入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及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大党章高度评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顺应全党同志要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又一次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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