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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爆炸案2名嫌犯取保回家 曾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3-02-09 22:17  来源:南方新闻网


时隔12年后,吴昌龙昨天一见到父亲,两人便拥抱痛哭十多分钟。



昨天,吴昌龙(左二)终于和父母、姐姐团聚。 吴昌龙亲属供图

  26岁时离家,38岁归来。昨日中午,吴昌龙12年后再次见到苍老的父亲,两人抱头痛哭。

  12年前,吴昌龙被怀疑为轰动福建的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疑犯,2004年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不过该案一直疑云重重,吴昌龙等几名被指为疑犯的当事人家属也喊冤十余年,案件在2011年4月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后,悬而未决又逾近两年。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昨日从法官处获知,该案将于3个月内宣判。记者了解到,与吴昌龙一同被判死缓的陈科云,昨天也回到家中。

  吴昌龙:我被冤枉了12年

  吴华英向南都记者介绍说,昨日早上8点钟左右,她突然接到弟弟吴昌龙案件审判员之一的陈姓法官电话:“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福建省高院对你弟弟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他可以回家过年了。”

  昨日12点左右,在包括法院工作人员、法警及警察等十多人的护送之下,吴昌龙终于回到福清市的家中。12年后再见到弟弟那一刻,吴华英有些认不出来,眼前这个身高近1.8米,体重却不到65公斤的瘦弱男子,就是自己12年前阳光、帅气、活泼的弟弟。

  在“自由吴昌龙,爸爸妈妈等你回家”的条幅之下,吴昌龙父子抱头痛哭,一直哭了10分钟才松开。“看到苍老的父亲,憔悴的姐姐,心情非常复杂。我被冤枉了12年,家人为我奔波、被我拖累,姐姐为了我也被关,心情很复杂,”吴昌龙对南都记者说。

  虽然坐在了自己的家中,但除了父母和亲人依旧熟悉,其他的一切对吴昌龙而言都倍感陌生,亲人手中的智能手机他都不会用,拨动时有些手抖。

  吴昌龙说,昨天早上接到要放他出来的通知,他还不敢相信,直至走出监所都还在发愣。吴华英也说,2006年左右也说是要放弟弟回家,但马上又被戴上手铐。

  吴华英说,现在准备先让弟弟检查身体,一家人难得团聚好好过年,再做下一步打算。福建省高院法官离开前告诉她,对吴昌龙的取保候审期限为3个月,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二审将会作出宣判,吴昌龙能否真正完全获得自由,届时会有分晓。

  福清纪委爆炸案12年未决

  12年前,吴昌龙是福清中福公司的一名司机,被卷入一场震惊福建的纪委爆炸案中。

  2001年6月24日是星期天,上午8时43分,在家休息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传呼后赶到信访接待室门口,触动了一个被很多人看过但没有触动的邮包时,当场被炸死。对发生在纪委门口的这起爆炸案件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福建省公安厅也对此案挂牌督办。

  2001年7月27日晚,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中途,被警察用枪指头抓捕,同年9月13日,专案组又将陈科云及妻子谢清缉捕归案。9月21日,吴昌龙交代炸药和雷管来自他的姐夫杜捷生。

   吴昌龙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完全是因为被刑讯逼供打得受不了乱咬。他在一封亲笔写下的《一个死囚的控诉》中说:“他们每天都将我铐在窗户上,不让我睡觉, 我困得再没办法睁开眼睛,他们就打我耳光,或用脚踢我,几天下来,我的脚都肿得很大,腰也站酸痛快断似的,但他们还是不让我坐,有时连小便都不让我去,我 被他们折磨得痛苦不堪。”

  从7月27日到9月18日,吴昌龙熬到53天,实在受不了,“咬”出正在与姐姐吴华英闹离婚的姐夫杜捷生。杜捷生被抓后,又交代出了给自己装货的江西籍铲车司机谈敏华,以及曾帮自己开过车的王小刚。

   2002年1月,此案由福清市公安局移送至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3月,因证据不足,福州市检察院两次将案卷退回福清市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2003年3月,杜捷生供述的“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被福清警方抓获。同年12月1日,福州市检察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对王小刚提起公诉。

   2004年11月29日,福州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同年12月1日,一审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也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各判有期徒刑10年,陈科云的妻子谢清被认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虚构了陈科云的时间信息,被以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一 审宣判后,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裁定书中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及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 调查核实。”

  2006年10月,福州中院再次作出判决,称福清市公安局的情况报告称没有刑讯逼供,仍基本以前一份判决的事实经过,判处陈科云和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对杜捷生和谈敏华的刑期由10年分别减为7年和6年,陈科云之妻谢清的伪证罪仍成立,刑期由3年减为两年。

  判决下达后,5人仍然不服,同年10月再次上诉至福建省高院,但案件已经过去近5年,直至2011年4月再次开庭,但目前仍未有判决。

   在案发后十多年里,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等家属一直通过多种渠道向上反映情况,但换来的却是被拘,其中陈科云的亲属陈美珠于2002年6月20日被以“无 理拦截车辆”治安拘留15天,吴华英于2003年5月1日被以“妨碍交通秩序”拘留10天,2005年10月1日又以“妨碍公务”被拘15天。

  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2012年11月,吴华英找到上海律师张培鸿,张在阅读了吴提供的案卷材料后,感觉“案子的确太糟糕”,决定介入,但张培鸿找到福建省高院,对方收下材料,后来却答复不能变更辩护人。

  直至今年,案件开始松动。案子又转到律师杨金柱和李金星手中。今年1月25日,二人穿上律师袍,提着5块红薯走进了福建省高院,送给该案合议庭5名法官,这个特殊的“礼物”通过传播引起轰动,两人终于得以会见吴昌龙。

  杨金柱之后还在个人博客上宣称,将在福州举行该案的法律研讨会,并向福建省高院院长发出放吴昌龙回家的敦请。

   杨金柱与张培鸿两名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在该案中找到的一个切入点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吴昌龙得以回家,杨金柱律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虽然为吴昌龙12年后能回家感到高兴,但却认为是悲哀。“难道非要我们这样非常规操作,才能获得起码的正义?”杨在电话那端已泣不成声。

   杨金柱介绍说,他们将像北海案一样,通过博客公布吴昌龙案件的相关证据,并出具自己的无罪辩护意见,通过将案件晒在阳光下,让全国人民看到,某些司法机 关是如何通过刑讯逼供构陷公民,并将对枉法的公检法相关人员提起追究相关责任,才能真正形成错案追究机制,避免更多的冤案。“不然,每个公民都不安全,随 时可能成为吴昌龙第二。”杨说。

  南都记者 张国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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