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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交证据时拍照备份被靖江法院司法拘留(2)
发布时间:2013-04-05 18:31  来源:财新网

关于立即撤销对王全璋律师司法拘留决定的公民要求书


江苏省泰州市委、靖江市委、泰州市中级法院、靖江市法院:

  惊闻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在昨日对正常履行辩护职责的王全璋律师以扰乱法庭秩序为名司法拘留十日。经过与昨日旁听了法庭审理的多名公民核实,我们了解到以下事实:

  一、王全璋律师昨日出庭辩护的朱亚年案的审判法官多次要求家属解除对北京律师(李苏滨、王全璋)的委托;

  二、朱亚年案另一位辩护人李苏滨律师曾以损害辩护人辩护权利为由控告朱亚年案审判长王频和审判员缪琴奇;

  三、庭审当日,王全璋律师并无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旁听人员根本没有感受到法庭审理秩序受到了任何扰乱;

  四、在昨日庭审结束前二十分钟左右,为了复制一份向法庭提交的孤本材料,王全璋律师使用手机对材料拍了一张照片,手机当即被审判长指令法警没收,法警拿走王全璋律师的手机后,庭审继续进行;

  五、二十分钟之后,庭审结束,宣布休庭时,审判长宣布令法警把王全璋律师“带下去”。今日我们得知,王全璋律师被司法拘留十日。

  以上事实,有当日在场旁听的人亲笔书写的证明材料。

  鉴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靖江市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王全璋律师十日,完全是滥用司法权力,涉嫌打击报复。如果不立即纠正,将会在国内国际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中国司法形象,并将极大的打击甚至摧毁人们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

  因此,作为关心律师合法权益、关心司法公正、关心中国法治前途和命运的公民,我们要求:立即撤销靖江市法院对王全璋律师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释放王全璋律师。

二O一三年四月四日  

签名:        

贾灵敏 郑州 公民
钟颖 上海 律师
王小琍 常州 公民
秦雷 上海 律师
王燕飞 南通 公民
郭新嵘 北京 律师
王耀武 南通 公民
张磊 北京 律师
陆镇平 南通 公民
黄佳德 北京 学生
张陈林 泰州 公民
毛宏伟 广州 律师
刘卫国 济南 律师
谢晖 北京 公民
李金星 济南 律师
薛荣民 上海 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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