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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3名维权农民被碾死 均被迅速定性为事故(3)
发布时间:2013-04-13 08:33  来源:燕赵都市报

  “城镇化”是城的未来,更是人的未来

  刘采萍:现在这三起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肇事司机都被控制起来了。其中两名碾死人的司机都有一个观点,那就是自己的行为,是在公司高层授意下进行的。因为一份职业,而使个人成为一种血腥工具,这是不是太挑战道德底线了?

  李妍:对生命和法治没有敬畏,一个没有碾死过动物的司机,也可能碾死农民。这些司机是否深信,即便出了事儿,“上面”或者公司,也能给他们兜着?

  刘采萍:我甚至觉得,可能不仅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自己在内,心里是不是也承认开发商拥有无比强大、无法挑战,凌驾于法律和生命之上的能力呢?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慨叹:为钱跟他们斗,多不值得啊……

  李妍:所以司机才深信啊。他们相信的正是采萍所说的,确有一种凌驾于法律与生命之上的能力。但是,“高层授意”不是逾越法律害人性命的借口。

  翟春阳:我认为,未来城镇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更多这种类型的矛盾。而未来城镇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更多这种类型的矛盾。

  李妍:城镇化是个好东西,至少它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可以发展现代农业,可以幸福农民。但是,书面上的理想或者说是本意,并不那么容易转换成现实。城镇化需要效率,但是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农民的公平以及权利,农民被城镇化的推土机碾死,就不会停止在这几起惨祸之后。

  城镇化发展的结果,如果不是农民最终受益,而是他们的权利被损害被剥夺,失去土地的农民,必然还会遭遇是否“以死抗争”的困境。

  除了以命相搏,农民还有没有可以为自己权利兜底的选择?

  刘采萍:城镇化也好,城市化也罢,确实需要改改过去片面强调建设、强调面貌的倾向。城镇如果真有“化”的话,也首先是人的变化,是人的权利获得尊崇和进步。如果为了面貌而牺牲人,是本末倒置,也离“人命如草芥”的野蛮不远了。

  前几天,我在媒体上曾看到这样一个信息:尽管这几年已有多人死在征地、拆迁或类似工程的车轮下,然而,“无一经济项目在出人命后受影响,也无一 个科级以上干部被追责”。从今年的报道看,“拆迁命案”不是杜绝了,而是发生频率更高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果法律不尽快撑起遏制这危机四伏的利益屏 障,那么血色拆迁的噩梦,就会继续纠缠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上……

  观察员

  翟春阳(《杭州电视台》评论员)

  李 妍(《重庆时报》资深评论员)

  刘采萍(本报评论员)

  (原标题:别再让“碾压死”成为田野里的悲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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