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权势”局:“背景”做饵,“买官”搭桥
近些年,由于买官卖官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找路子”、“找背景”也就成了某些官员的兴奋点。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清了这个“市场”的行情,便以权力掮客的身份出现,宣称自己“神通广大”、“上面有人”、“关系很硬”,以“助人升官”为诱饵,设下一个个权势骗局。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2010年四五月间,湖南省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意欲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该局办公室主任龙某为了投其所好,颇为上心。一次,龙某在与连襟汤某谈及此事时,听汤某说自己的邻居徐某与一位市领导关系很好,便希望利用徐某与市领导的关系,帮叶长华当上局长或调任其他职务。此后,在汤某的引荐下,叶、龙二人多次与徐某见面。
徐某对此事很热心,但是,他感到叶、龙二人对自己的“能量”有些怀疑,于是,在一次会面时故意将一份拆迁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批件拿出来显摆,说是帮朋友找领导签批的项目。此后,叶、龙二人对徐某的能力深信不疑。
不久,他们达成协议:叶长华拿出8万元现金给汤某,由汤某打一张8万元的借条;如果事情办不成,汤某则将这笔钱如数退还给叶长华。
2011年1月30日,汤某以自己的名义将8万元存入银行,并给叶长华打了借条,同日将8万元银行卡交给徐某。徐某则向汤某出具了银行卡收据。
2011年3月,叶长华见职务升迁、调动之事一直没有消息,便与龙某等人一起找到徐某,这时方知被骗。案发时,8万元银行卡上只剩下100元。
2011年10月17日,徐某因犯有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7.99万元被追缴。同月25日,叶长华受到免职处理。
相比较而言,叶长华的8万元损失真不算大。近些年,一些买官者受骗金额在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都不是新鲜事了。2012年8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到600万元。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被害人王某有两个朋友想得到升迁、调动,一个是某省的厅长想晋升副省级职务,一个是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想调入公检法系统任职,意欲打通高层关系。很有经济实力的王某便想为朋友促成“好事”。
一次,王某在和生意上的朋友——北京一家石化企业的法人代表邹焰焰聊天时,听说他认识很多高层领导,而且一个朋友还和中央某领导是同学,便询问能否帮助他的厅长和副教授朋友疏通一下关系。邹焰焰表示,可以先帮助厅长办理,但需要500万元以上费用。王某同意了。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1年间,邹焰焰伙同刘某(另案处理)虚构能帮助被害人王某为其朋友办理副省级职务升迁事宜,以收取办事费用为名,先后骗取王某共计600万元。2011年8月24日,邹焰焰被警方抓获时,赃款已被其全部挥霍。
2013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焰焰有期徒刑15年,并认为被害人王某意图通过花钱找关系的违法方式实现相关人员的职务晋升,因此被骗的钱财不应返还。
北京市一位从事反贪业务的资深办案人员指出,近些年,各地因买官被骗的官员大有人在。由于种种原因,对受骗官员大多内部通报一下而已,被媒体披露出来的只是凤毛麟角。而自认倒霉、不愿报案的官员数量,比报案受骗官员的数量不知要大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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