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层面: 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今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这一反腐思路最具根本性。我认为,从根本上铲除‘引官入局’滋生的社会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杨君教授指出:“在制度中出现的问题,更需从制度本身入手。如果在制度的约束下腐败难以发生,那么任何类型的‘引官入局’也就没有了现实土壤。”
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杨玉荣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防止“引官入局”现象继续出现,应该从健全反腐败法律体系这一根本入手,着手解决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应该用制度建设封杀影响社会公平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行为,尽快形成“靠程序办事,而不是靠关系办事”的良性循环,引导人们对现代法治的“游戏规则”没有认同的犹豫,对传统的“江湖规则”没有过多的期待,最大程度地缩小“潜规则”横行的市场。
对于如何减少“引官入局”的可能性,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叶富春认为,民主、法治时代,应更加主动地依靠公众监督,而媒体与网络是公众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当前其他方式的公众监督受到的制约还比较多,网络自然成为主要的监督手段。应当逐步、有序地扩大中央及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对各级官员的舆论监督空间与报道路径,从而拓宽民众和媒体对官员的监督渠道。
公开的压力,透明的监督,会迫使官员在面临诱惑时保持清醒,提防来自民众的审视目光。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最重要的措施是将买官卖官者的信息向全社会公开,让他们面对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中观层面: 严惩腐败,真“打老虎”,勤“拍苍蝇”
1月23日,在中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在治标与治本之间,是一个制度的执行过程,也处于检视问题的中观层面。
在此之前,各级纪委大多强调“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这一常见语境下,王岐山关于“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提法显得颇为新颖,被媒体解读为中央反腐新思维。
中央党校政法部林喆教授认为,治标是指惩治正在发生的、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官员腐败案件。
如何“治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亲自作答。他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媒体评论,这一思路已经践行在十八大召开后对于贪腐官员的查处上。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周淑真教授认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是因为“老虎”指上层的、掌握大的权力的人,而“苍蝇”指在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社会基层那些没有一定官衔的人。要净化社会风气,必须自上而下反腐败,上下相互作用,只有“上行”,才能“下效”。
黑龙江省委党校杨君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上边真打‘老虎’,下面的‘苍蝇’也就不敢肆意妄为了。这种威慑力量一旦形成,官员面对各种诱惑时必将谨小慎微,轻易不敢越雷池一步,‘引官入局’式的诈骗行为也就无处入手。”
时事评论员张培元指出,官员为买官、“平事儿”遭骗,老百姓可以当成官场笑话来议论,但组织、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却不能把案件当成肥皂剧来看。每起买官卖官案,都应得到全方位清理;每起案件的查处,都应成为弘扬正气、涤荡歪风的良好契机。对于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等工作中上当受骗的案件,不能不了了之,要给公众一个交代,要给相关责任人员一个“说法”。否则,拿公众利益当儿戏、拿纳税人的血汗“交学费”的官员还会继续出现。
近年来,尽管中央一再发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严令警告,但有些依然官员置若罔闻。毋庸讳言,买官卖官者的侥幸心理,与违纪受惩的几率不高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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